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绿色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重庆知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市城设委实施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乡建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关于指导思想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编制完成,两江新区 、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 。
二、重庆知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规划目标、基本原则、
三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万盛经开区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其中,经开区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